搜索
180-2886-2882
快捷导航

首部《旅游法》考验旅游业 旅行社养不起正规导游

[复制链接]
驴友户外 发表于 2013-5-17 16:44:0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   首部《旅游法》考验旅游行业:中国首部《旅游法》国庆实施,能管住不断上涨的景区门票价格吗?昨天,全国举行落实《旅游法》电视电话会,这个问题成为业界热议话题。

    《旅游法》规定,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,门票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,严格控制上涨。想提价,应当举行听证会。武汉木兰天池景区负责人朱熙认为,这条并不是简单限制景区涨价,而是给票价上涨套上制度的笼子。湖北省旅游学会秘书长刘明俭表示,涨价问题管得更多的应是公立景区。国内众多公立景区坐拥垄断性资源,本身多是政企一体。主管部门要负起把关责任,不能让听证会成摆设。

    眼下,旅行社的导游大多是临时工,临时观念也强,引发的投诉最多。按法律规定,旅行社今后应当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,支付报酬,缴纳社会保险费用。

    湖北南方国际旅行社总经理胡三平表示,国内旅行社以散、小、弱为主,多年低水平竞争,毛利率不超过5%。以这样的经营状况,绝大多数旅行社养不起正规导游,也招不到高质高价的临时导游,只能低价雇佣兼职导游维持业务。导游在旅行社拿的钱少,就通过游客购物、自费项目拿回扣。对这一行规,旅行社也管不了。
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关注我们:驴友网

官方微信

APP下载

全国服务热线:

18028862882

公司地址:桂林市信息产业园655号B区1068室

运营中心:广西省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655号B区1068室

邮编:514000 Email:lvyoushequ@163.com

旅游社区有限公司   ©2015-2024  驴友社区网  版权所有©驴友网